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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為強化專業人才之養成,設計科學研究所以本校教育目標與經營設計學院之教育目標為基礎,訂定以下五點教育目標:
 1 培養設計教學人才。 
 2 培養設計研究人才。 
 3 培養設計整合人才。 
 4 培養設計管理人才。 
 5 培養設計服務人才。 

設計科學研究所以訓練設計相關領域之教學、研究、整合、管理與服務的高級人才為目標,因此訂定本所畢業生必須具備以下五項核心能力。再透過課程的設計,產學合作與學術研究活動落實能力的培養以達成目標。 
 1 傳授設計知識的能力。 
 2 善用科學方法的能力。 
 3 執行專案設計的能力。
 4 領導設計團隊的能力。 
 5 實現人文關懷的能力。

除了核心能力的訓練之外,為使博士班學生能對設計相關研究領域有整體概念並具有跨領域研究能力,因此訂定以下五個研究領域群。 
 1 設計與意象傳達 
 2 認知設計人因 
 3 設計策略與管理 
 4 互動媒體與空間設計
 5 互動設計技術整合

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